山西省级各地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1、山西省
奖励政策:首次通过认定的最高奖励10万元,连续两次通过认定的最高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号)。
2、综改区
奖励政策: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重复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
政策依据: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山西综改示范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办法》的通知(晋综示规发〔2023〕3号)。
3、太原市
奖励政策: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连续两次认定的最高奖励20万元,连续三次及以上的最高奖励50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室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并办字〔2022〕17号)。
4、大同市
奖励政策: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连续二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连续三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大同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同政办发〔2020〕64号)。
5、朔州市
奖励政策:对首次通过、重新认定通过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朔州市支持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朔政办发〔2018〕40号)。
6、忻州市
奖励政策: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其后按照认定后一年内研发投入总量和增长情况,按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连续两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其后按照认定后一年内研发投入总量和增长情况,按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实施细则》(忻科规〔2023〕1号)。
7、晋中市
奖励政策:对三星级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补10万元,对二星级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补8万元,对一星级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补5万元。
政策依据:晋中市科技局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奖补措施 (试行)(市科发〔2023〕3号)措施(试行)。
8、临汾市
奖励政策: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追加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35号)。
9、阳泉市
奖励政策: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规模以下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补助;连续第二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0万元补助;连续第三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30万补助;连续四次及以上的按首次认定标准补助。
政策依据:《阳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阳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阳科发〔2021〕31号)。
10、晋城市
奖励政策: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奖励政策外,市级按照企业通过认定当年的销售规模分层次进行奖励。销售收入小于5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含)至2000万元的奖励 20 万元,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30万元。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相比首次通过认定时达到更高层次奖励条件的,分别再追加奖励10万元或20万元。
政策依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市政办〔2022〕5号)。
11、长治市
奖励政策: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下一年给予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中共长治市委 长治市人民政府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配套措施(2018年12月25日)。
12、运城市
奖励政策: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三年一度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运政办发〔2020〕35号)。
13、吕梁市
奖励政策:对首次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10万元。对连续3次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吕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吕政发〔2018〕32号)。
固定电话:0351-7021887
移动电话:18603456101
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1010室
关注微信公众号